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时间:2024-03-14点击次数:814

工作要求。

(1)鉴定应分类实行。早就过县级以上有条件的鉴定企业排查并造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早已构建的较新项目可不容易再再度鉴定。

(2)校舍建筑安全鉴定

1、校舍安全性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甲等以上企业资质证或房屋安全性鉴定机构肩负鉴定工作上(地震企业、建委配合工作)并提供鉴定报告。在安全性鉴定整个过程中,对务必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对性资质的检测单位担负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2、校舍抗震鉴定。经安全性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甲等以上企业资质证或房屋安全性鉴定机构肩负鉴定工作上(地震企业、建委配合工作)并提供《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整个过程中,对务必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对性资质的检测单位担负检测,提供检测报告。

3、校舍安全消防鉴定。由消房企业担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务必进行安全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提供鉴定报告。

4、校舍防雷安全性鉴定。由气象局担负,组织防雷安全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避雷措施进行鉴定,提供鉴定报告。

5、校舍其他安全性鉴定。由相关部门担负,并分别提供鉴定报告。

6、造成综合性鉴定结果。各县市区校安办根据各专业机构给与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性、安全消防、防雷安全性鉴定提议或报告,造成综合性鉴定结果,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申请表格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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