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特点决定了其工期和资金消耗都比较多,使用年限也比较长。对已经建好的房屋进行检测,能够及时发现房屋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对其进行处理,程度提升房屋的性。房屋以混凝土结构为主,其加固方法比较多,包括加大截面加固、外粘型钢加固和粘贴钢板加固等。公司利用自身雄厚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基础,发挥传统经验和新科技相结合的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不断探索和总结鉴定的技术和方法,并研发出鉴定楼房承载力的加荷静态应变位移检测法。公司以敬业、认真、负责和一丝不苟的做事态度,确保鉴定的质量。近几年,公司为地铁沿线、公路扩建、截污工程、南部路、广深港客运专线、武广铁路专线、市容整饰、深基坑施工等施工周边的房屋做了大量鉴定工作;为特种行业,例如宾馆、旅店、娱乐场所等的开业和工商年审进行房屋鉴定,还参与房管局的房屋普查工作;特别是对房屋损害、质量纠纷的鉴定上,站在公正的立场,合理合法地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使得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获得客户**;公司还做了大量的房屋结构性鉴定,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去年以来,为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房屋抗震性能鉴定。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业务已发展到中山市、佛山市、惠州市、肇庆市、东莞市、江门市、清远市、汕头市、阳春市、湛江市、韶关市和深圳市等省内大部分城市,鉴定物过万栋,鉴定面积数百万平方米。
1)调查房屋概况:对的年代、布局、功能、风格、环境,以及*终要求进行了解和解析。
2)考证房屋历史沿革,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
3)结构图纸测绘:重新对房屋的整体布局、结构尺寸等进行测量,并绘成图纸;
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
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
6)结构材性检测;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8)房屋倾斜及沉降测量;
9)结构验算与性分析;
10)抗震性能评估;
11)出具鉴定报告。
鉴定检测工作的资质问题.表面上看资质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其实不然.
目前房屋性鉴定工作.大多结论都要依赖于检测数据.若检测的数据全面.详细.准确.其鉴定结论也就科学.公正.鉴定报告才具有权威性.那么.什么样的检测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鉴定.测试能力和性考核合格".其内容应该有四点:
a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取得检测资质.具有cma章的单位.
b用经计量认证的检测仪器检测.
c经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检测和试验.
d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上盖有cma章.
只有具备上述四点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数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复核验算的判断依据问题.在已建房屋受到损伤后.需对建设工程的许多环节进行检测.校核.其中包括对原设计文件的校核.用什么计算手段对原设计计算内容进行校核呢?有些技术人员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检测部门的不同.采用的手段也不同.其校核结果均可能出现一定的差异.后对设计文件是否正确进行判断时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复核结果同原设计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问题时.其判断更为困难(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响).目前有些部门对框架结构就用pkpm程序作为判断依据.
房屋检测依据规范如下:
1、《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2、《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3、《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4、《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5、《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6、《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9、《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50107-2010)
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13、《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14、《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15、《既有物结构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DBJ/T15-86-2011);
16、《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3-2006)
17、《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J 131-2001);
18、《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9、《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20、房屋原结构设计图纸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建设资料 。
已建成的下列房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一)《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二)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房屋。鼓励其他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房屋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第十三条 从事抗震鉴定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房屋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保证房屋的抗震鉴定质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抗震加固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产权人的房屋维修计划相结合。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抗震加固。
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的抗震加固,应当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
第十六条 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受损房屋抗震性能的应急评估,并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第十八条 震后经应急评估需进行抗震鉴定的房屋,应当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经鉴定需修复或者抗震加固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修复或者抗震加固。需易地重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
1.4《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中关于检测鉴定的规定
1)基本规定中的3.4.6条
3.4.6工程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应定期检查结构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当需变更使用用途时,应进行设计复核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问:厂房加固改造需要进行检测吗?
答: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各个城市涌现了大量规模较大的工业厂房,这些厂房的施工周期一般比较长,容易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时随着生产、工作、生活条件要求的提高,厂房质量验收时做厂房检测尤为重要。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外合资工厂及国家对厂房质量状况的把控等因素,所以都会要求工业厂房进行厂房质量检测,以掌握厂房的质量是否过关达到使用要求和性。厂房在加固前后都需要进行厂房性检测和厂房抗震检测。改造前,需对厂房的结构和承载力重新进行复核和建模计算等工作,以便对改造工程、方案提供数据支 持和建议;改造后,需对厂房的改造现状和图纸进行复核和验收,以保证厂房改造后的质量和厂房的需要。厂房性检测是指通过调查、现场检测、结构分析验算、对厂房性进行鉴定,主要适用于已发现隐患、危险迹象或其他需要评定性等级的厂房。厂测房抗震检测是指厂房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使用功能改变,如厂房改办公楼、办公楼该商场等,也可能需要进行局部开设门 洞、局部楼板开洞、局部抽梁拔柱等局部结构改变,这些因素对结构性均有影响,需要进行性检测评估,按照新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布置验算结构构件并评估 结构性。当功能和结构改变较大时,尚需进行抗震性能评估。因此,厂房使用功能改变检测,主要检测厂房在改变功能荷载的情况下厂房的性和抗震性能的检测。厂房检测一般需要通过现场复核结构布置和荷载情况,材料性能检测,裂缝损伤检测,沉降变形测量,经结构验算和分析,对结构的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加固建议处理。抗震指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必须进行抗震设计。从全球的重大地震灾害调查中可以发现,95%以上的人命伤亡都是因为物受损或倒塌所致的。因此,对于物进行抗震性能检测,也是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一项主要任务。厂房抗震检测通过检测厂房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厂房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性进行评估的过程。对于厂房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经使用多年时,存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厂房性检测。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2)用途改变;3)使用环境改变;4)遭受灾害或者事故;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6)出现影响结构性;7)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8)对性有疑。一般检测单位在具体检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检测工作:1)调查厂房概况;2)考证厂房历史沿革,重点保护部位及保护要求;3)结构图纸测绘;4)结构体系复核检测;5)构件尺寸和配筋复核检测;6)结构材性检测;7)厂房完损状况检测;8)厂房倾斜及沉降测量;9)结构验算与性分析;10)抗震性能评估;11)结构维修可行性建议。通过以上检测手段,判断的现阶段状况,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保证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检测中,为物提供**,并出具全面的厂房检测报告和厂房加固建议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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