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接以下全国业务:
1 常规检测鉴定
结构检测和鉴定是保证的重要环节,社会各行各业均有相关的需求。我司是政府备案认可的权威单位,可承担社会各界的检测鉴定工作,主要包括:
1.1 新建施工质量验收
1.2市政桥梁工程检测鉴定
1.3 加固改造前检测鉴定及加固后施工质量验收
1.4 “烂尾楼”复工前检测鉴定
1.5 深圳新旧“两规”检测鉴定
1.6 校园结构抗震检测鉴定
1.7 广东省“五无”工程检测鉴定
1.8 部分行业管理(宾馆、网吧、娱乐场所、租赁等)行政许可程序专门要求的检测鉴定
2 钢结构与幕墙
钢结构和幕墙广泛应用于现代。钢结构体系日趋多样复杂。我司不仅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还具有较强的空间结构计算分析和评定能力,而且在施工监控和耐久性评定等方面经验丰富。另外,针对既有幕墙老化问题, 我司开展了对既有幕墙检测鉴定业务并累计了丰富经验。
2.1常规钢结构检测鉴定
2.2 大跨结构检测鉴定
2.3 工业厂房结构及安装检测鉴定
2. 4滨海、海洋结构检测鉴定
2.5 型钢结构施工检测及健康检测
2.6 既有幕墙检测鉴定
3 灾后、危房及边坡检测鉴定
物经常会面临各种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等)或人为损伤的影响,还有既有老化成危房等等,都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我司具有大量灾后、危险房屋及危险边坡的鉴定工作经验,获选为深圳应急 抢险队伍,在准确判定风险,预防次生灾害发生,协助管理层决策、灾后处理各个环节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1 危房排查与检测鉴定
3.2 地震后结构检测鉴定
3.3 边坡抢险救灾
3.4 火灾后结构检测鉴定
3.5 受破坏结构检测鉴定
3.6 水灾后结构检测鉴定。
鉴定检测工作的资质问题.表面上看资质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其实不然.
目前房屋性鉴定工作.大多结论都要依赖于检测数据.若检测的数据全面.详细.准确.其鉴定结论也就科学.公正.鉴定报告才具有权威性.那么.什么样的检测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鉴定.测试能力和性考核合格".其内容应该有四点:
a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取得检测资质.具有cma章的单位.
b用经计量认证的检测仪器检测.
c经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检测和试验.
d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上盖有cma章.
只有具备上述四点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数据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复核验算的判断依据问题.在已建房屋受到损伤后.需对建设工程的许多环节进行检测.校核.其中包括对原设计文件的校核.用什么计算手段对原设计计算内容进行校核呢?有些技术人员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检测部门的不同.采用的手段也不同.其校核结果均可能出现一定的差异.后对设计文件是否正确进行判断时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复核结果同原设计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问题时.其判断更为困难(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响).目前有些部门对框架结构就用pkpm程序作为判断依据.
鉴定标准的适用性:
目前鉴定报告依据的现行鉴定标准有多种,根据不同情形,会采用不同的标准作出鉴定结论,下表说明的是房屋鉴定常用标准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标准名称 适用范围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
(GBJ 144-90)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已建成工业厂房的性鉴定:
1、以混凝土、砌体结构为主体的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2、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单层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民用性鉴定标准》
(GB 50292-1999)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在下列情况下的检查与鉴定:
1、物的鉴定(其中包括危房鉴定及其他应急鉴定)。
2、物使用功能鉴定及日常维护检查。
3、物改变用途、改变适用条件或改造前的专门鉴定。
《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95)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的抗震鉴定。
由于在日常鉴定工作中,会面对出于各种目的、不同对象的鉴定项目。
对于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屋,从解除房屋居住危险,**人民群众居住的角度,当然选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来开展危房鉴定工作;
对于近年来投入使用的民用住宅,普遍出现的裂缝等现象,是否影响房屋结构及使用功能,一般根据《民用性鉴定标准》进行,如对工程质量有疑义,则会涉及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
对于竣工手续不全,已经投入使用的工业厂房,要确认其性,依据《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同时也涉及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
对于相邻施工影响、违章装修影响等涉及矛盾纠纷的鉴定或司法鉴定,应根据具体委托要求,会涉及多项标准规范;
对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当然应符合《抗震鉴定标准》的相关要求。
相关的常用设计、施工规范如下: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一般来讲,由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较低,在使用荷载作用下,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带裂缝工作的。我国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裂缝通常允许宽度是0. 2 mm ~ 0. 4 mm。如处在室内正常环境中时,一般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裂缝不应超过0. 3 mm; 钢筋混凝土屋面梁和托梁,其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 3 mm; 对处于年平均湿度小于60%的地区,其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 4 mm。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是中难以避免的问题。裂缝所带来的危害,因结构物使用、功能和环境的差异而不同。对处于有侵蚀性介质或高湿度环境中的构件,过宽的裂缝会引起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锈蚀,影响结构的耐久性; 对于一些构件,过宽的裂缝有损结构的美观,造成使用者的不感; 同时,裂缝也会导致钢筋混凝土结构刚度的减小。因此,对于结构上存在的裂缝,必须正确分析其出现的原因并妥善处理。当裂缝对结构受力影响不大时,为了满足美观和使用要求,防止钢筋锈蚀,减少渗漏、提高构件的耐久性等,可采用表面处理法、压力灌浆法等进行修补。本公司专业致力于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房屋租赁检测鉴定,房屋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鉴定,危房检测鉴定,工业厂房检测鉴定,楼面承载力检测鉴定,地基基础承载力检测鉴定,网吧、KTV、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文化备案检测,宾馆、酒店等特行检测鉴定。
问:改建、扩建和加层检测鉴定
答:根据《DGJ08-81-2015 现有抗震鉴定与加固流程》,对现有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层时,必须按改建、扩建或加层后的结构状态建立计算模型,进行抗震鉴定,并按现行上海市标准《抗震设计规程》DGJ08-9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对现有进行改建时,如改建仅涉及原有结构局部区域的个别非抗侧力构件,并确保原结构整体抗震能力不被削弱,也可暂不进行抗震鉴定,但新增结构须按现行上海市标准《抗震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并保证新老结构的连接。未经抗震设计的现有不宜进行加层,如确需加层时,必须按现行上海市标准《抗震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和设计。对加层应进行整体抗震计算,计算时应将原与加层部分一并考虑,其承载力验算和抗震措施应满足现行上海市标准《抗震设计规程》的各项规定,不满足要求的结构应进行抗震加固。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时,材料标准强度应取用实测材料强度,构件截面尺寸以实测为准,荷载应根据使用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取值。直接在物上加层时,必须加强加层部分与原之间的连接,连接要确保能有效传递地震作用。改建、扩建和加层经验算后确定原有需进行加固时,应先对原有进行加固施工后才可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层施工。常见的改建、扩建和加层有公寓、酒店、KTV、电影院改造、厂房扩建加层、商场改造等。更多关于改建、扩建和加层检测鉴定相关知识及政策法规,请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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