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厂房验厂检测鉴定报告 厂房竣工验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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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第一步:接受委托
接受房屋受检人的委托,进行对房屋检测。
第二步:收集资料现场调查
对房屋的结构图纸和相关检测数据搜集。
第三步:制定方案
制定的方案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在对方案存在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方案通过审查;
第四步:方案现场检测
在方案审查通过以后,根据方案列出的项目对房屋进行现场检测。
第五步:信息处理
根据检测和取样得到的数据和样本进行检测计算。
第六步:综合分析
根据房屋现状和检测取样得到的数据进行房屋综合分析。
第七步:编写报告
编写报告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对报告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报告通过审查;
第八步:签发报告
在质量检测报告审查通过以后,出具权威的检测报告
公司具备以下检测鉴定能力:
1、物灾后(火灾、震灾、水灾及其它事故灾害)检测鉴定
2、文物保护质量综合检测评估
3、优秀近代保护检测鉴定
4、历史遗留的程序违法取证检测鉴定
5、房屋加层改造检测鉴定
6、因故停工后工程复建前检测鉴定
7、租售前房屋质量检测评估
8、重装修前检测鉴定
9、质量问题争议(诉讼)检测鉴定
10、工业生产改造检测鉴定
11、物使用管理例行的检测鉴定
12、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与加固设计、施工
13、工业设备及管线抗震及性鉴定
14、地下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周边建(构)筑物性评估及监测
15、大型复杂结构性评估及施工监测
16、建(构)筑物及设备的振动测试、隔震减振处理。
(1)基本原则:以无损检测为主,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为辅。
(2)物使用情况调查:调查物的使用现状、环境及结构承受的荷载等.
(3)结构体系检测:查看结构体系的整体性、结构选型及观察、记录各层的梁、柱布置情况,并用钢尺和红外线测距仪检测结构的轴线尺寸、层高。
(4)外观检测:用目测法检查结构整体及单个构件的外观质量情况,当存在明显缺陷时,结合各种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准仪、读数显微镜等)对缺陷特征值(如倾斜度、不均匀沉降量、挠度、裂缝宽度等)作进一步的测量。
(5)截面尺寸检测:用钢尺和红外线测距仪量测主要梁、柱构件的截面尺寸。对每个抽查构件量测3个截面尺寸,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构件的实测尺寸。
(6)混凝土强度检测:采用综合评定法。首先用回弹法检测梁、柱的混凝土强度,然后用钻芯法对回弹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
(7)钢筋检测:用钢筋位置探测仪结合适当开凿的方法检测梁、柱构件的钢筋数量、布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1、对工业物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部分。
2、对地基基础的调查,除应查阅程勘察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外,尚应调查工业现状、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沉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扭曲和裂损情况,以及临近、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当地基基础资料不足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场地地基进行补充查勘或进行沉降观测。
3、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调查和补充勘察结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取值。基础的种类和材料性能,应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可开挖基础检查,验证基础的种类、材料、尺寸及埋深,检查基础变位、开裂、腐蚀或损坏程度等,并通过检测评定基础材料的强度等级。
4、对上部承重结构的调查,可根据物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5、结构和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伤等检测,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5.1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当图纸资料有明确说明且无怀疑时,可进行现场抽检验证;当无图纸资料或存在问题有怀疑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标准的规定,通过现场取样或现场测试进行检测。
5.2结构或构件几何尺寸的检测,当图纸资料齐全完整时,可进行现场抽检复核;当图纸资料残缺不全或无图纸资料时,应通过对结构布置和结构体系的分析,对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结构或构件进行现场详细测量。
5.3结构顶点和层间位移、柱倾斜、受弯构件的挠度和侧弯的观测,应在结构或构件变形状况普遍观察的基础上,对其中有明显变形的结构或构件,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5.4制作和安装偏差,材料和施工缺陷,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本标准第6章、第7章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构件及其节点的损伤,应在其外观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损伤相对严重的构件和节点进行详细检测。
5.5当需要进行构件结构性能、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的测试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结构性能检验或检测技术标准,通过现场试验进行检测。构件的结构性能现场载荷试验,应根据同类构件的使用状况、荷载状况和检验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测试,应根据结构的特点和检测的目的选择相应的测试方法,仪器宜布置于质量集中、刚度突变、损伤严重以及能够反映结构动力特征的部位。
结构的修复
(一)基本原则
修复设计应简单易行、、经济合理;要注意被加固构件的节点构造和施工方法,保证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并考虑加固对物总体应力变化的影响。
(二)确保施工:质量
由于修复加固的构造及施工方法与正常建设时不同,故必须强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如某一框架梁用“加大截面法”修复,要求在原构件表面外包5era左右一层混凝土,施工难度较大,需采用专门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如用小直径振捣棒振捣或用人工插捣等。在确定方案时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掉以轻心。
各类部件的加固有不同的特点。
柱子的加固一般是采用安放圈套进行的,圈套尺寸的选择应保证能有足够地方放置附加钢筋,除此之外,还有柱子的加固柱子的加固一般是采用安放圈套进行的,圈套尺寸的选择应保证能有足够地方放置附加钢筋,并能顺利浇灌混凝土。圈套大都做成模板,柱子较高时可分节制作,加固时小心谨慎地铲去全部受损松弛的混凝土,保证柱子中不留内部裂缝,必要时采取加支架等措施。柱子的加固还应按照应力要求放置附加钢筋,要采用细钢筋做箍筋,布置密度要大。总之,物结构加固与改造工程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它符合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就目前来看,上述结构加固技术还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型材料不断出现,更好的加固方法将会有更大拓展。
南昌厂房验厂检测鉴定报告
房屋检测依据规范如下:
1、《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2、《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3、《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4、《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5、《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6、《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9、《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50107-2010)
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13、《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14、《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15、《既有物结构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DBJ/T15-86-2011);
16、《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3-2006)
17、《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J 131-2001);
18、《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9、《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20、房屋原结构设计图纸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建设资料 。
南昌厂房验厂检测鉴定报告
已建成的下列房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一)《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二)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房屋。鼓励其他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房屋产权人,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经鉴定需加固的房屋,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第十三条 从事抗震鉴定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房屋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保证房屋的抗震鉴定质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抗震加固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产权人的房屋维修计划相结合。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抗震加固。
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房屋的抗震加固,应当注意保持其原有风貌。
第十六条 已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抗震加固的房屋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各种人为因素使房屋抗震能力受损的,或者因改变原设计使用性质,导致荷载增加或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产权人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验算、修复或加固。需要进行工程检测的,应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受损房屋抗震性能的应急评估,并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第十八条 震后经应急评估需进行抗震鉴定的房屋,应当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经鉴定需修复或者抗震加固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修复或者抗震加固。需易地重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
1.4《工程结构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中关于检测鉴定的规定
1)基本规定中的3.4.6条
3.4.6工程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应定期检查结构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当需变更使用用途时,应进行设计复核和采取必要的措施。
通常来说,房屋的加固应该遵循有效、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的原则,加固过程还应避免或减少对原有的损坏。根据加固所要达到效果的不同,结构加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 间接加固法
间接加固的方法,是通过增加一些构件,使原结构的荷载传递改变途径,从而使结构达到合理理想的受力状态,保证在各种荷载组合时结构的性。结构设计中常用的加固方法有:
(1)锚杆静压桩基础补强法,常用在暨有房屋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房屋纠偏加固中,在原有基础或承台上埋设反力锚杆并设置压桩孔,利用房屋的自重,压入小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加大结构基础承载能力或减小房屋不均匀沉降,采用该方法须注意设置压桩孔时对原有基础的损伤。
(2)增设抗震墙加固,常用在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中。如对早期设计的单跨框架结构的加固,在合理的位置增设抗震墙后,将原有单跨框架变为多跨框架或者框架抗震墙结构,从而满足结构抗震要求,采用该方法时须注意增设抗震墙下的基底应力可能会加大。
(3)增设钢支撑法,能够加强结构的抗震性能,采用钢支撑法自重较轻,但对施工操作的要求较高,且连接节点较为复杂。
(4)增设构造柱、圈梁加固,常用于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加固中,采用该方法须注意让新增的构造柱和圈梁与原结构整体拉结。
(5)增设钢托架法。
房屋检测报告实例:
调查物的使用现状、环境、结构体系及结构承受的荷载;用钢尺和红外线测距仪检测各层结构平面布置、层高、轴线尺寸;观察结构整体和单个构件的外观质量,有明显缺陷时用各种测量仪器对缺陷特征值进行测量;用钢尺量测主要梁、柱构件的截面尺寸;用回弹钻芯综合法检测梁、柱的混凝土强度;用钢筋位置探测仪结合适当开凿的方法检测梁、柱的钢筋数量、布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检测结果汇总
1.物作为轻工厂房使用,无腐蚀性环境、振动荷载和高温环境;
2.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主要梁、柱布置与图纸相符;
3.物无整体倾斜和不均匀沉降变形,主要构件无明显影响承重的质量缺陷;
4.梁、柱实测尺寸与设计图纸相符;
5.柱的混凝土推定强度为14.4MPa,梁的混凝土推定强度为20.1MPa;
6.梁、柱的实测钢筋数量、布置与设计图纸相符。鉴定结论结构验算结果表明,框架柱、梁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满足《抗震鉴定标准》要求;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系统的性达到A级标准;物的综合性等级为A级,其结构性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不需进行第二级结构性检测与鉴定。处理建议在物今后的使用中应确保进行正常使用和正常维护;建议对厂房的楼面使用荷载限制在3.5kN/m2以下,当使用荷载高于该值时,应进行结构加固。不应随意砌筑隔墙、加层和改变物的使用功能,当需加层或改变使用功能时,应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对结构进行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考虑物的耐久性,建议尽早对可见温度收缩裂缝进行封护。
公司承接以下全国业务:
1 常规检测鉴定
结构检测和鉴定是保证的重要环节,社会各行各业均有相关的需求。我司是政府备案认可的权威单位,可承担社会各界的检测鉴定工作,主要包括:
1.1 新建施工质量验收
1.2市政桥梁工程检测鉴定
1.3 加固改造前检测鉴定及加固后施工质量验收
1.4 “烂尾楼”复工前检测鉴定
1.5 深圳新旧“两规”检测鉴定
1.6 校园结构抗震检测鉴定
1.7 广东省“五无”工程检测鉴定
1.8 部分行业管理(宾馆、网吧、娱乐场所、租赁等)行政许可程序专门要求的检测鉴定
2 钢结构与幕墙
钢结构和幕墙广泛应用于现代。钢结构体系日趋多样复杂。我司不仅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还具有较强的空间结构计算分析和评定能力,而且在施工监控和耐久性评定等方面经验丰富。另外,针对既有幕墙老化问题, 我司开展了对既有幕墙检测鉴定业务并累计了丰富经验。
2.1常规钢结构检测鉴定
2.2 大跨结构检测鉴定
2.3 工业厂房结构及安装检测鉴定
2. 4滨海、海洋结构检测鉴定
2.5 型钢结构施工检测及健康检测
2.6 既有幕墙检测鉴定
3 灾后、危房及边坡检测鉴定
物经常会面临各种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等)或人为损伤的影响,还有既有老化成危房等等,都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我司具有大量灾后、危险房屋及危险边坡的鉴定工作经验,获选为深圳应急 抢险队伍,在准确判定风险,预防次生灾害发生,协助管理层决策、灾后处理各个环节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1 危房排查与检测鉴定
3.2 地震后结构检测鉴定
3.3 边坡抢险救灾
3.4 火灾后结构检测鉴定
3.5 受破坏结构检测鉴定
3.6 水灾后结构检测鉴定。

问:钢结构用材料的检测的一般规定
答:钢结构用材料应按制作安装批次、结构构件种类、板件和零部件规格以及结构现状情况进行抽样检测。当被检验的材料性能指标随时间变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时,可按下列原则确定材料性能指标:1)经调查当有的材料质量记录资料时,可按原记录资料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2)当工程尚有与鉴定结构相同的余料时,可将其加工成试样进行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3)经调查确认被鉴定结构主要构件或部件材料与其次要构件或部件材料为同一批次材料,可在其次要构件或部件上取样检验确定材料的性能指标。当检测方案没有专门规定,且结构工作环境无明显差异、未曾发生材料劣化损坏现象或迹象时,可按下列原则进行组批检验:1)对于钢材,同种构件同规格钢材为一个检验批,有依据时,可以按照工程材料进场时的检验批组批。2)对于焊接材料,同种构件中同一形式焊缝为一个检验批,有依据时,可以按照工程材料进场时的检验批组批。3)对于连接用紧固件和其他节点连接材料,同种构件中的同规格零部件为一个检验批,有依据时可以按照工程材料进场时的检验批组批。累积损伤、腐蚀及灾害等原因可能造成材料性质发生改变时,应在鉴定对象上取样检验; 进行检验组批时,应考虑致损条件、损伤程度的同一性。取样应保证不影响试样的性能。进行在建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时,其检验组批抽样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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