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检测依据规范如下:
1、《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3、《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8、《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50107-2010)
11、《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12、《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1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14、《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15、《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DBJ/T15-86-2011);
16、《回弹法检测砌体中普通粘土砖抗压强度技术规程》(DBJ13-73-2006)
17、《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J 131-2001);
18、《建筑结构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9、《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GB/T4883)
20、房屋原结构设计图纸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建设资料 。
1、由于对房屋承载力计算、房屋传力体系的调查、房屋荷载调查、结构验算的成本太高,农村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有限,且绝大多数房屋都没有经过设计,难以有效实施。所以规范条文将承载力验算仅作为有条件的少数地区进行,大多数地区不考虑承载力验算,而通过房屋表象评估来实现对承载力的判断。这样提高本导则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
2、根据主要承重构件使用性能及承载力和稳定性等方面来定义了危险房屋的概念。
3、农村建筑系指农村与乡镇中层数为一、二层的一般民用房屋。相对于城市建筑,我国农村建筑具有单体规模矮小、造价低廉、安全度水平偏低等特点。由于农村建筑存在主体结构材料强度低(如土木、砖木、石木结构)、结构整体性差、房屋各构件之间连接薄弱等问题,多数房屋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4、“既有”房屋应是指已投入使用的房屋。房屋概念可作如下表述:房屋是指固定在土地上,有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供人们直接地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储藏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房屋一般都以平方米面积计算。根据这一表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的对象应该明确以下二条:
1)、不包括其它构筑物在内,如道路、桥梁、隧道、码头等,甚至排除与房屋极其近似或密切相关的构筑物,如宝塔、亭台、烟囱、碉堡、假山等。
2)、凡正在建造的工程,即使是房屋,由于它处于形成阶段,不属于完成了的房屋所以,所以理应排除在外。这就区别:“工程验收”和“房屋鉴定”两类标准的分界线。

楼板受两个力,一个是压力,另外一个是钢筋产生的纵向拉力.
楼板整体是平衡的,那么这个拉力是用来与那个力平衡的.这个力明显不属于重力、弹力、摩擦力、电场力、磁场力的范畴. 我司是业内领先的检测、鉴定、认证机构,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测量勘察,房屋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隔震减震,地震安全性评价,建筑能源审计,能效测评,在工程技术服务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镇江市楼板检测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第一个超纲的点.在物理和理论力学中,假设受力体是不变形的刚体.讨论的是物体在外力作用下的速度、加速度、运动轨迹和运动中的能量转换问题.在这里没有内力、变形、强度等概念.但在工程结构中,受力体是由“可变形固体”材料组成的结构.这时,结构在外力作用下,就会产生变形.也正是由于这种变形,才产生了抵抗外力的内力.也正是由于这种内力,结构才表现出承力和传力的功能. 第二个超纲的点.粤教版教材认为物体静止的条件是受力平衡,根本不考虑转动,不涉及转动平衡,而这道题恰恰属于转动平衡. 物体的平衡是指两个不同的平衡的合称,即位动平衡和转动平衡.前者对应的是平动(滑动),平衡条件为所收合外力为零,平动过程中物体自身的各质点间不会产生相对位移.后者对应的是转动,平衡条件为以某点为支点,总力矩为零,则称相对这点转动平衡.纯转动(合外力为零,相对某点合力矩不为零)的过程中物体的质心是不会产生位移的.

目前, 我国地震活动正处于活跃期。为了防震减灾, 对旧有建筑物需要分期分批进行鉴定加固。尤其对于旧厂房, 由于早期抗震规范要求较低, 且相当一部分建于大跃进时期, 有的结构先天不足,有的因使用荷载、使用环境对结构产生较大影响,使旧厂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对旧厂房进行检测、评估、鉴定及加固, 增强旧厂房的使用功能, 延长其使用寿命, 是工业建筑行业适合我国国情的重要大事。同时,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现代测试技术, 增加定量的科学分析手段, 总结出一套完整、有效的厂房鉴定方法是工业界十分关心的问题。公司专业从事于:历史遗留检测鉴定(办房产权前的检测鉴定)、出租房屋租赁前的质量检测鉴定、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文化、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拆改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鉴定、火灾后建筑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房屋地基承载力及抗震鉴定、地铁及施工震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损坏鉴定、混凝土长期性和耐久性能检测、结构变形与沉降检测、房屋加固、增层、改造鉴定、厂房外商验厂检测。
厂房常见安全隐患及维修:
1、屋顶隐患及维修
屋面积灰过重未及时铲除,导致屋顶面板承受力过大,甚至超出自身承受极限,进而造成屋顶面板发生裂纹,防水层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却未及时更换,天沟积渣未能及时清理,导致天沟溢水造成漏雨,以及屋面散水坡度太小,而坑洼过大造成积水漏雨,抑或是钢屋架未按规定刷漆导致发生腐蚀等。鉴于上述屋顶隐患,应对屋顶积灰进行定期清理,经常疏通卸灰斗,以保证其在规定承载范围之内。此外,应定期对厂房屋顶盖进行检查,若发现脱焊、连接螺丝松动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对应处理。
2、墙体隐患及维修
由于墙体不均匀导致沉降,进而生成裂缝,或因所用材料不同导致收缩不同,另因为风吹、震动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挡风玻璃受损,落水管锈蚀或破损造成的渗水、漏雨等。对上述隐患,应及时修补墙体裂缝,及时更换受损的落水管或挡风玻璃,或者侧挡风板,对墙皮骨架柱变形的则应在修复后重新砌制墙体。
3、吊车梁隐患及维修
施工质量的差别是导致吊车梁漏筋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移、钢筋与模块过紧,以及保护层振捣不是或漏振的主要原因,除此原因外,磨损的原因主要是以下3种情况,①强度不够,表层细骨科过多;②钢轨松动致使行车行走时反复跳动导致的损磨;③由于外界的撞损等导致钢结构吊车梁部分筋板脱焊变形。为此,应将松动的保护层刨除,同时对钢筋锈迹进行清洗,另需根据损坏面积的大小采取不同的维修对策,若面积不大则可采用环氧砂浆进行修补,若损坏面积过大,则应喷射高标号水泥砂浆进行修补。若螺丝孔发生破损,可重新开孔,或取出原有损坏的钢套件,将松动破损处刨除,在对局部进行环氧砂浆修补。若吊车梁脱焊则采用筋板补焊,对变形
的超标吊车梁可采用局部或整段更换的维修对策。
4、厂房立柱隐患及维修
钢筋立柱的隐患主要是因为外界车辆撞击、吊物或者其他坚硬的物体所撞击;或是原有施工时出现的质量问题,如灌筑时缺乏应有的振捣、支模时模版的缝隙不严,水泥砂浆发生流失导致的蜂窝现象,以及运输过程中损伤导致的厂房立柱隐患。对此,可将厂房钢筋立柱的保护层凿除,待重新植筋后再做加固处理。若是表面麻面的,则应把麻面凿除再用环氧砂浆进行修补,总之,钢结构立柱主要是除锈刷漆,若变形量>15%,则应对立柱进行整体更换。
5、走台及楼梯隐患及维修
走台及楼梯由于长期未作防腐处理而造成踏面锈蚀穿孔,栏杆锈蚀脱焊造成的栏杆松动,形成安全隐患,还有避雷接地的线脱焊锈蚀造成的失效。对此,应在平时经常地在走台栏杆除锈刷漆,且应时常更换锈蚀穿孔的踏面板,将脱焊的栏杆及接地线补焊,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
通常来说,房屋的加固应该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施工方便的原则,加固过程还应避免或减少对原有建筑的损坏。根据加固所要达到效果的不同,结构加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 间接加固法
间接加固的方法,是通过增加一些构件,使原结构的荷载传递改变途径,从而使结构达到合理理想的受力状态,保证在各种荷载组合时结构的性。结构设计中常用的加固方法有:
(1)锚杆静压桩基础补强法,常用在暨有房屋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房屋纠偏加固中,在原有基础或承台上埋设反力锚杆并设置压桩孔,利用房屋的自重,压入小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加大结构基础承载能力或减小房屋不均匀沉降,采用该方法须注意设置压桩孔时对原有基础的损伤。
(2)增设抗震墙加固,常用在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多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中。如对早期设计的单跨框架结构的加固,在合理的位置增设抗震墙后,将原有单跨框架变为多跨框架或者框架抗震墙结构,从而满足结构抗震要求,采用该方法时须注意增设抗震墙下的基底应力可能会加大。
(3)增设钢支撑法,能够加强结构的抗震性能,采用钢支撑法自重较轻,但对施工操作的要求较高,且连接节点较为复杂。
(4)增设构造柱、圈梁加固,常用于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加固中,采用该方法须注意让新增的构造柱和圈梁与原结构整体拉结。
(5)增设钢托架法。

建筑结构检测与鉴定是采用各种检测方法对建筑结构进行耐久性检测,并对其安全性、性鉴定,得出其鉴定等级和是否需要加固的结论。
1.1 *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关于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抗震鉴定的规定: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第二十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属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筑物、构筑物。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检测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3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关于检测鉴定的内容
第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

公司具备以下检测鉴定能力:
一、工业建筑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2、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1)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性水平时。
3、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构筑物整体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1)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5)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
6)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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