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标准的适用性:
目前鉴定报告依据的现行鉴定标准有多种,根据不同情形,会采用不同的标准作出鉴定结论,下表说明的是房屋安全鉴定常用标准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标准名称 适用范围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
(GBJ 144-90)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已建成工业厂房的性鉴定:
1、以混凝土、砌体结构为主体的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2、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单层厂房的整体厂房、区段或构件。
《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
(GB 50292-1999)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在下列情况下的检查与鉴定:
1、建筑物的安全鉴定(其中包括危房鉴定及其他应急鉴定)。
2、建筑物使用功能鉴定及日常维护检查。
3、建筑物改变用途、改变适用条件或改造前的专门鉴定。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95)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
由于在日常鉴定工作中,会面对出于各种目的、不同对象的鉴定项目。
对于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屋,从解除房屋居住危险,**人民群众居住安全的角度,当然选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来开展危房鉴定工作;
对于近年来投入使用的民用住宅,普遍出现的裂缝等现象,是否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一般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进行,如对工程质量有疑义,则会涉及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
对于竣工手续不全,已经投入使用的工业厂房,要确认其安全性,依据《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同时也涉及相关设计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
对于相邻施工影响、违章装修影响等涉及矛盾纠纷的鉴定或司法鉴定,应根据具体委托要求,会涉及多项标准规范;
对于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当然应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相关要求。
相关的常用设计、施工规范如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构件危险性判断:
1.1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1.2 需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对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碳化和钢筋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锈蚀情况进行检测;实测混凝土构件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固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1.3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重点检查柱、梁、板及屋架的受力裂缝和主筋锈蚀状况,柱的根部和顶部的水平裂缝,屋架倾斜以及支撑系统稳定等。
1.4 混凝土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 构件承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R/γ0S<0.85)
2 梁、板产生超过Lo/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3 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o.4mm;
4 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水平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lmm,板产生宽度大于o.4mm的受拉裂缝;
5 梁、板因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
6 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7 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8 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9 墙中间部位产生交叉裂缝,缝宽大于0.4mm;
10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1%,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11 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12 柱、墙侧向变形,其极限值大于h/250,或大于30mm;
13 屋架产生大于Lo/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lmm;
14 屋架的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高度的2%;
15 压弯构件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16 梁、板有效搁置长度小于规定值的70%。
1、对工业建筑物的调查和检测应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部分。
2、对地基基础的调查,除应查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外,尚应调查工业建筑现状、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沉降差、上部结构倾斜、扭曲和裂损情况,以及临近建筑、地下工程和管线等情况。当地基基础资料不足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场地地基进行补充查勘或进行沉降观测。
3、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根据调查和补充勘察结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取值。基础的种类和材料性能,应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可开挖基础检查,验证基础的种类、材料、尺寸及埋深,检查基础变位、开裂、腐蚀或损坏程度等,并通过检测评定基础材料的强度等级。
4、对上部承重结构的调查,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以及鉴定的内容和要求
5、结构和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伤等检测,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5.1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当图纸资料有明确说明且无怀疑时,可进行现场抽检验证;当无图纸资料或存在问题有怀疑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标准的规定,通过现场取样或现场测试进行检测。
5.2结构或构件几何尺寸的检测,当图纸资料齐全完整时,可进行现场抽检复核;当图纸资料残缺不全或无图纸资料时,应通过对结构布置和结构体系的分析,对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结构或构件进行现场详细测量。
5.3结构顶点和层间位移、柱倾斜、受弯构件的挠度和侧弯的观测,应在结构或构件变形状况普遍观察的基础上,对其中有明显变形的结构或构件,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5.4制作和安装偏差,材料和施工缺陷,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本标准第6章、第7章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构件及其节点的损伤,应在其外观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损伤相对严重的构件和节点进行详细检测。
5.5当需要进行构件结构性能、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的测试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结构性能检验或检测技术标准,通过现场试验进行检测。构件的结构性能现场载荷试验,应根据同类构件的使用状况、荷载状况和检验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测试,应根据结构的特点和检测的目的选择相应的测试方法,仪器宜布置于质量集中、刚度突变、损伤严重以及能够反映结构动力特征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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